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政策执行情况检查法规语言文字环境乌鲁木齐地区
摘要: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依法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管理,为自治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民族语文翻译局)党组书记逯新华,党组成员、副主任张树山,巡视员李荫缤,副巡视员伊布拉音·依萨克分别带领四个检查组组,用近一个月的时间,赴北疆、南疆及乌鲁木齐地区,开展了对全疆8个地州和自治区新闻出版行业语言文字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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