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贺宾语言文字工作检查评估自治区城市序幕评估验收工作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文字工作者乌鲁木齐市
摘要: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精神,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开展自治区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10月18日-20日,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阿不力孜·吾守尔的带领下,由自治区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党组书记谢远义、主任买买提艾力、副主任张树山等领导和有关处室负责人、专家,以及部分地州市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的领导和语言文字工作者组成的评估组,对阿克苏市及属地23个单位和部门的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检查评估,同时,还随机抽评了2个单位。这是我区继2003年对一类城市(乌鲁木齐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评估达标验收后,第一个接受评估验收的二类城市,同时也标志着我区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验收工作正式拉开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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