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肖晗现场勘验笔录现场照片恢复现场勘验检查刑事案件
摘要:一、现场勘验笔录的制作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11条规定:'勘查现场,应当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制作笔录,由参加勘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对重大案件的现场,应当录像。'2015年10月,公安部对《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以下简称《勘查规则》)和现场勘验笔录式样进行了修订,且将此前的勘验检查人员在现场勘验、检查结束后所制作的作为《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记录》组成部分的“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在名称上修改为“现场勘验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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