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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公文标题中的“请”

作者:苏武荣公文处理下级机关公文写作抄送机关政府政务商洽函隶属关系在公年森林采伐限额工业博览会

摘要:《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请示标题中能否使用“请”“请求”“申请”之类动词?这在公文学界有不同的看法。要求平行机关或下级机关报送材料时要不要用“请”?笔者结合公文写作与处理实践,谈几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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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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