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冉启斌本义词语误用语言规范
摘要:本文对现代汉语中广泛误用的“格杀勿论”进行了考察。“格杀勿论”本指“把行凶、拒捕或违反禁令的人当场打死,不以杀人论罪”;但现代汉语中已经长期误用为“不容分说、一概杀掉”之义。由于误用的广泛性,在误用意义的基础上还产生出一个十分能产的造词格式“格V勿论”,形成词语的再度误用。本文分析了误用义没有得到认可带来的不便以及将误用义纳入规范的可能性,认为对“格杀勿论”的误用义予以接受是合适有效的规范对策。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语言教学与研究》(CN:11-1472/H)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语言教学与研究》是我国第一份对外汉语教学专业性学术期刊,也是语言研究领域的重要学术刊物,历史悠久,发行量大,在国内外学术界具有广泛影响。
省级期刊
人气 304670 评论 54
部级期刊
人气 138771 评论 76
人气 131386 评论 54
人气 108327 评论 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