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俊荣医疗决策共享决策主体
摘要:对医疗决策概念理解之不同是造成医疗决策主体争议的根源;患方拥有的只是医疗决策参与权和选择权而不是医疗决策权,应当客观且理性地看待患方作为医疗决策参与主体的作用;共享决策与共同决策有着本质的不同,前者强调的是决策信息的沟通与分享,尤其是患方对医疗决策方案共享的权利,而后者强调的是医疗决策方案的共同制定,尤其是患方的医疗决策权;医生不应因患方参与医疗决策的制定而推卸自己对决策方案所负的注意义务和主体责任,患方参与要求医生应具有更加敏锐的判断力和鉴别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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