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平龙医患关系医疗事故鉴定制度二元化鉴定体制
摘要:《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在医疗损害民事纠纷领域,医疗事故鉴定制度失去了实体法基础,应当废除;在追究医疗行为行政及刑事责任领域,医疗事故鉴定有继续存在的必要,且应当对现行医疗事故鉴定制度进行重大改革,建议成立“医疗鉴定”专门机构,将“医疗鉴定”作为一个独立的司法鉴定类别,将医疗事故鉴定作为医疗鉴定的一个子项目;医疗事故鉴定专家应当由临床医学专家、法医与法律专家共同组成;鉴定结论由鉴定专家以个人名义做出,从而为追究违法医疗行为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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