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艳眼眶骨折临床法医学鉴定分析
摘要:目的:观察眼眶骨折在临床法医学鉴定分析中的结果。方法:选取2011年2月-2013年12月受理的78例眼眶骨折的伤者,司法鉴定中心依托于资料回顾性分析法行眼眶骨折的法医临床学鉴定分析。结果:在78例患有眼眶骨折的伤者中,55例被评定为轻伤;12例被评为重伤;7例被评定为陈旧性骨折;4例属于眼眶变异,不予评定伤情的程度。结论:眼眶骨折的法医学鉴定分析中,CT检查法最常见,需对眼眶骨折的情况予以慎重和仔细的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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