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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史话(二十三):设官分职,因时变通——清代的监察制度(中)

作者:修晓波监察机构按察司封疆大吏中国古代监察制度民政

摘要:清代地方的监察机构有总督、巡抚、按察司和道员等衙门。总督和巡抚在明初是临时派遣的,到清代已成为固定的封疆大吏。总督为二品大员,如果兼有尚书的职务,就是从一品了。一个总督管理一省或两三个省的事务,以军政为主,兼管民政。巡抚为从二品,负责一个省的军政、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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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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