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白京兰清代新疆一体多元法律格局
摘要:清代承袭并发展了汉唐以来的经验,对新疆地区的治理更为深入与广泛,民族立法与法律治理方面尤其突出,其得失足资后世之治。由于复杂的地理与人文等因素,清代统一新疆后采取因俗而治的政策,新疆地区国家制定法、宗教法以及习惯法等同时并存,形成法律体系及司法实践的一体多元格局。一体之下多元并存,多元法律寓于一体,成为清代新疆法律发展的基本脉络和突出特点。这种法律的一体多元发展趋势构成了传统中国法律文化发展至清代表现于新疆地域的一种独特性,亦是中华法文化一体多元历史发展态势的突出表现。鉴于清代新疆法律的多元对于彼时现实政治及其后诸时期中国边疆政治所产生的深远复杂影响,清代新疆的法律在凸显中华法文化一体多元特性的同时,也构成当代中国边疆治理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建构的足资汲取与借鉴的宝贵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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