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汪江连香港特区功能界别选举共识民主均衡参与行政主导
摘要:功能界别选举方式是香港特区所特有的选举模式,它具有独特的民主价值和政制功用。它实为多数民主的一种矫正机制,以法团主义为其政治哲学基础,符合现代多元主义、社群主义发展的趋势,在香港特区有效运行多年后、经改良后的功能界别选举制度可以实现多元的共识民主、各种团体或界别的均衡参与,它与直选代议制相结合,借以保障香港特区政制机制的有效运行。与此同时,该选举制度对香港特区的"行政主导制"有切实的保障力,即便是在未来"双普选"时代到来之时,作为香港《基本法》规范体系中的法构造,它依然有其存在的一定程度的合理性、正当性和有效性,在可见的一定历史时期内也将因其依然维系着香港特区的独特政制架构之运行,而不能轻言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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