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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宪权理论的反思:论民国初年宪法秩序危机的根源

作者:徐辰民国初年宪法秩序制宪权宪法保障制度

摘要:制宪权是制定宪法及创造法秩序的权力,是讨论宪法秩序正当性的核心概念。以制宪权的视角检视民国初年的宪法史,可以发现以《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与《临时约法》为代表的民初制宪成果,皆为少数政治精英的宪法蓝图而已,并不具备普遍的民意代表性,这是民国的宪法秩序始终未能走出"制宪循环"的重要原因。另一方面,民初制宪者们又过度地强调事前的设计理性,而忽略了宪法秩序形成以后的宪法的规范性意义。他们错误地以为,在"制宪时刻"中,可以借由制宪权瞬间性地确立起宪法秩序的正当性,而事实上,正当性的确立往往是一个动态的生成过程。以制宪权为中心反思民初宪法秩序,并在历史的梳理中反思既有的制宪权理论,兼有历史及现实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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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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