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新媒体标题采编新闻出版出版单位网络信息新闻信息
摘要: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报刊出版单位用"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条底线"统一严格管理所办报刊、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各类媒体及其采编人员。通知还要求,不得直接使用、刊发未经核实的网络信息;不得直接转载没有新闻资质的网站等的新闻信息;转载其他新闻单位的新闻报道,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稿件原意,并应当注明原稿作者及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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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制作》(CN:11-5863/TN)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影视制作》介绍先进的视频制作技术及设备促进制作技术与艺术的完美结合普及视频基础知识,交流制作经验推动视频业整体发展。荣获第三届中国出版政府奖提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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