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联体中医院县级中医医院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工作服务能力医疗联合体医院建设
摘要:7月29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家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在医疗联合体建设中切实加强中医药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在医联体建设中不得变相地取消、合并中医医院,不得改变其功能定位,不得以各种理由在事实上削弱中医医院建设。《通知》鼓励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共体,通过推动医共体内服务能力共提、人才梯队共建、健康服务共管、优质资源共享,整体提升县域中医药服务能力。人口较少、县级中医医院能力较弱、确需只组建成一个医共体的县域,要向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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