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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创作中的和谐美——以艺术歌曲《嘉陵江上》的创作和演唱为例

作者:王维平艺术歌曲和谐美艺术创作中国古代美学宇宙精神演唱审美对象

摘要:和谐即“和”,中国古代美学的基本范畴之一。指审美对象在外在形态上协调,相融合恰到好处。包括相辅相成和相反相成,同时也反映了审美中的主体心境和审美对象的契合。和的概念,最初是中国古人对宇宙大化的系统化的看法,认为万事万物由水,土,木,火,金五行相辅相成,其内在性能则表现为阴阳,刚柔的相反相成,最终构成一个生生不息的宇宙整体,这便是最高的和谐。人体天道,也体现了一种“和”,这在本质上与宇宙精神是一致的,故物我能相交相契,而主体所创造的艺术也都应该体现这种精神。春秋时期的《左传》中多次记载了音乐的“和”,《国语·周语》中曾强调音乐要有“平和之声”,《礼记、中庸》中也曾说“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在美学史上,儒家主中和,要求不偏不倚;道家主至和,要求主体达到物我两忘、万物为一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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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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