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税征收排污费环境保护税国家发展改革委行政事业性收费环保部门国家海洋局监测管理
摘要:我国首部《环境保护税法》已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规定,由现行征收排污费改为征收环境保护税;原由环保部门征收的排污费,改为由地税部门征收环境保护税,环保部门负责对污染物进行监测管理。就在企业依然深陷于交费还是交税的纠结中时,1月7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以及国家海洋局联合了《关于停征排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确认停止征收排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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