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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制院团的演艺产品生产

作者:于平当代中国文化建设艺术生产国有文艺院团演艺产品文化体制改革

摘要:转制院团作为文化市场主体,它的新目标"重点要放在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上,放在加快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上;要进一步优化企业资本结构和组织形式,使企业真正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在竞争中发展壮大"。"两个面向"和"两个多出"的问题落实到演艺产品生产中,实际上就是如何生产出有效益的演艺产品以及如何有效率地组织演艺产品生产的问题。演艺产品是大众"精神休闲"中可能选择的一种文化消费,这种文化消费的基础是"娱乐性",是内心之爱的驱动和外在压力的解脱。与帮助国有文艺院团成为"成熟的"市场主体相关,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乃至更多的相关部门还应尽可能帮助它们去营造一个较为"成熟的"市场氛围。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设中,核心的问题还在于"重塑市场主体"。就作为市场主体的国有文艺院团而言,体制是事业还是企业可以因团而异,但应保证国有企业占主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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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百家

《艺术百家》(CN:32-1092/J)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艺术百家》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办刊指导方针,立足江苏,面向全国,坚持五湖四海、学术平等的原则,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积极反映各家学派、各种学术观点的自由争鸣,为繁荣社会主义艺术理论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继续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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