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郝鹏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行政违法行为犯罪构成
摘要:为了惩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犯罪,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保护广大用户、消费者的全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至一百五十条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犯罪行为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处罚。九个罪名在行为方式上基本类似,都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但是鉴于对象的不同,每个罪名之间也有一定的差别,笔者通过一起案例,探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其他几个罪名之间的微妙联系。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CN:53-1133/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季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公开发行的具有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类社科期刊,也是云南省唯一公开发行的主旨为统战工作服务的统一战线理论研究宣传期刊。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