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猛戒毒警察执法权益权益保障戒毒专业化
摘要:司法行政戒毒人民警察的管理对象是具有“违法者、病人、受害者”三种属性的戒毒人员,其工作具有自身的特点,因此,戒毒警察的执法权益包括戒毒警察个体基于戒毒工作特点所享有的执法权益、作为普通公民的权益以及从事戒毒工作所应当享有的其他权益。戒毒警察权益保障不足主要表现为自我身份认同感不足、执法权益保障机构缺乏和健康权保障缺位,原因涵盖多个方面。完善戒毒警察执法权益保障要加强法律保障,增强戒毒警察的身份感荣誉感,提高戒毒工作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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