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瑞旋; 马才华指示交付请求权性质返还原物请求权
摘要:我国《物权法》26条对指示交付做出的了规定,其中一构成要件便是"转让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对于此"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性质在理论中颇有争议,本文将在我国指示交付的背景下看"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性质,通过对其性质的研究,肯定"返还原物请求权"的独立性,使其能进一步转让,促进交易的便捷,实现商品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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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警官学院学报》(CN:53-1190/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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