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锐园精麻药品管理思考
摘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具有药品和的双重属性,公安机关应加强对精麻药品的管控,防止其流入非法渠道。精麻药品管理涉及药监、工商、公安等多个部门,明确公安机关的管理职权范围是执法规范化的前提。公安机关办理精麻药品案件过程中存在权责混乱、配合不畅、人才缺乏等问题,需完善相关立法等方式予以解决,以此形成合力,切实提高公安机关办理精麻药品案件的效能,从而更为有效彻底地遏制危害,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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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警官学院学报》(CN:53-1190/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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