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吸毒者非法持有相关问题研究

作者:张泉吸毒者非法持有以贩养吸多次

摘要:吸毒者为了吸食、注射而非法持有一定量的,如果数量达到非法持有罪中“数量较大”的标准,应认定吸毒者构成非法持有罪。对于以贩养吸者而言,按照其具体触犯的犯罪定罪处罚,其数量按照有证据证明的具体犯罪认定,对于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的犯罪,应按照非法持有罪进行认定。对于吸毒者已经吸食、注射了的不应再计算为非法持有罪的数量之中,对于吸毒者多次持有的数量不应累计计算为非法持有罪中的数量。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CN:53-1190/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