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建军; 陈勇建设工程刑民交叉刑民并行先刑后民先民后刑
摘要:建设工程领域刑民交叉案件具有审理难、审理程序复杂等特点。目前我国处理“刑民交叉”案件的程序性立法还只有司法解释和行政规章,且建设工程领域刑民交叉案件如何处理目前还只能参照适用司法解释和行政规章。因此,对建设工程刑民交叉案件诉讼程序进行研究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建设工程刑民交叉案件是以“先刑后民”或者以“先民后刑”还是以“刑民并行”的方式处理,一看是否基于同一法律事实,二看一种性质纠纷的解决是否须以另一性质案件的审判结果为前提。确定了处理方式,建设工程刑民交叉案件在管辖、诉讼时效、证据、判决结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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