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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审分离视野下的庭外调查

作者:李毅庭外调查控审分离不告不理

摘要:庭外调查实质是法官的一项客观照顾义务,是为了维护被追诉人权益而设的,而控审分离也是保障被追诉人的权益,二者有相通之处。控审分离要求:检察院和法院分开设置,法院的审判以检察院的起诉为前提,庭外调查应以起诉状为基础,不能超出起诉状中的请求范围,要遵循诉审同一、不告不理,这些是实行庭外调查国家的共同之处。重构庭外调查应注意对法官的限制、控辩双方的充分参与、证据的使用等问题,使其不与控审分离相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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