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所有权家庭承包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地承包经营权集体经济组织家庭承包方式人的主体地位林木所有权
摘要:7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林地的承包期规定为70年.承包期届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此次林权改革是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方式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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