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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赋予的权利——《劳动合同法》学习问答

学习问答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终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权利律赋

摘要:问:哪些人属于《劳动合同法》适用的对象?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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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岭先锋

《云岭先锋》(月刊)创刊于1954年,由中共云南省委主管,中共云南省委主办,CN刊号为:53-1231/D,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云岭先锋》是云南省唯一的党刊,是中国期刊方阵双效期刊和云南省优秀期刊。是云南省发行量最大,覆盖面最广,触角最深的时政类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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