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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踪人的财产不可继承

作者:法之失踪人财产利害关系人被继承人下落不明民法通则成年子女合法权益代管第三条

摘要:失踪人的财产是不能继承的。我国继承法第三条明确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而失踪人只是下落不明,不能确认其死亡,所以。他的财产不能继承,但应设立代管。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所以,公民失踪后,上述亲属依顺序享有代管其财产的权利或者负有代管的义务,以保护失踪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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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岭先锋

《云岭先锋》(月刊)创刊于1954年,由中共云南省委主管,中共云南省委主办,CN刊号为:53-1231/D,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云岭先锋》是云南省唯一的党刊,是中国期刊方阵双效期刊和云南省优秀期刊。是云南省发行量最大,覆盖面最广,触角最深的时政类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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