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法之已购公房过户手续公证处管理部门儿子产权人房子办理继承人继承权
摘要:邻居王大妈有两个儿子,丈夫去世后她一直与大儿子一起生活。房改时,王大妈让大儿子一家出钱将他们居住的公房买了下来,但房子的产权人是王大妈。之后王大妈写了一份遗嘱.内容是在自己去世后,自己名下的房产由大儿子继承,并作了公证。去年冬天王大妈病故了,但房屋管理部门没有给她的大儿子办理继承过户手续,而是要求他去办理其他合法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公证手续。于是王大妈的大儿子就请其弟弟一起去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的公证,但是遭到了弟弟的拒绝。弟弟认为自己对这套房子也有继承权。因此,王大妈的大儿子一直都未能将房子过户到自己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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