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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后劳动者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作者:为民免征个人所得税一次性补偿收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生活补助费用人单位缴纳国家税务总局职工平均工资经济补偿金

摘要:2001年9月2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的《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对劳动者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问题,作出了以下规定:①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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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岭先锋

《云岭先锋》(月刊)创刊于1954年,由中共云南省委主管,中共云南省委主办,CN刊号为:53-1231/D,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云岭先锋》是云南省唯一的党刊,是中国期刊方阵双效期刊和云南省优秀期刊。是云南省发行量最大,覆盖面最广,触角最深的时政类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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