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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妇女监护及亲权与男权之协调

作者:张立高亲权监护人保证中国古代妇女法律地位协调夫妇决定变化

摘要:中国古代妇女"未嫁从父,即嫁从夫,夫死从子",决定了妇女一生被监护的法律地位和社会地位,其监护人由父到夫再到子,看似一直在变化,但却始终逃不开男权社会之压制.由此引发在父女、夫妇之间男权绝对至上,而母子之间男权则相对至上.由父权引申出来的亲权与男权发生妥协与协调.故而保证了妇女一生监护的完整性,同时使子对母的监护与传统孝道两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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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教育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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