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善珍音乐教师专业修养自身能力国家标准专业知识专业要求
摘要:音乐教师的修养由两个部分组成,一是作为一名教师的国家标准;二是音乐教师所具备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修养。前者是基础,后者是专业要求,两者的关系相辅相成。本文从教师的规格与能力、音乐教师应当具有的专业修养及如何提升其自身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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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创作》(CN:11-1658/J)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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