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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言说音乐——兼论罗曼·罗兰对音乐的现象学言说

作者:郭勇健音乐理论现象学还原语言音乐家海德格尔胡塞尔音乐艺术事物感觉

摘要:音乐历来被公认为最不可言说的一种艺术。人们普遍认为,语言和音乐之间有着不可逾越的鸿沟。甚至“言说音乐”看起来就是一个生造的词组,一个把互不相干的东西强行捆绑在一起的“狮头羊妖”。因此,“如何言说音乐”似乎可以看作是一个关于音乐美学和音乐理论的“伪问题”。然而另一方面,人们却几乎从未放弃言说音乐的需求和努力。音乐史和音乐批评就是这种需求和努力的现实印证。如果我们还承认,那些音乐史和音乐批评毕竟不是毫无意义的,那么它们就足以说明,音乐不但具有言说的必要性,而且具有某种言说的可能性。只是这种“言说音乐”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尚未引起以往音乐理论应有的关注罢了。但是假如我们以现象学和美学的观点审视音乐艺术,则“如何言说音乐”的问题自然便会引起我们的重视。本文试图以法国作家罗曼·罗兰的《约翰·克利斯多夫》为例,初步探讨这个问题。这个问题应当包括三个方面:为何说?说什么?如何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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