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万超; 张荣梅; 罗红光资金管理鞍钢集团国家外汇管理局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资金集中管理跨国公司总部贸易投资便利化经验
摘要:为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服务实体经济,支持企业“走出去”,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逐步实现,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2年开始推进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管理试点工作。首批试点地区为北京和上海,第二批试点地区扩大到江苏、浙江、广东、深圳、湖北等五省市。2015年9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标志着外汇资金集中管理工作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同时,为提高人民币国际化地位,方便跨国企业调剂境内外资金余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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