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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综合改革与中国合作金融发展

作者:王曙光; 王蔚农村金融互助保险发起设立资金互助组织退休人员组织能力中国服务业经营体系国家政策层级关系

摘要:2015年4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出台,对于供销合作社参与农村金融发展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要按照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发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可依法设立农村互助合作保险组织,开展互助保险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试点,增强为农服务能力”。这些积极的国家政策,都促进了供销合作社开展农村金融活动,使得我国农村金融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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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家

《银行家》(CN:14-1290/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银行家》以推动中国金融业改革和发展,与中国银行家一道成长为己任,密切关注中国金融改革和金融发展的进程,志在成为“聚集业内发展的镜头,了解国外动态的窗口,反映中国国情的阵地,总结政策得失法的平台,记录精彩人生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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