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时红秀地方政府债务出路问题分权借贷监管制度发行债券破产清算财政
摘要:所谓借贷分权,是指举借公债的权力由中央或上级政府下放给下级政府,由后者直接发行债券筹集资金.根据我国预算法,地方政府不得赤字,更不能自行举债.担保法也规定,政府机构不得作为担保主体,为所属企业或他人担保融资.可是目前我国地方政府通过直接借贷和担保融资,欠下的债务已十分沉重,由此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一时间,修改法律,下放借贷权给地方政府,普遍成为解决对策中的关键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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