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袁翠清中小学生在校性行为性交性权利
摘要:正在就读小学五六年级、初中、高中的中小学生群体以性器官接触为主要方式,以获得为直接目的的性行为,即性交行为,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议。通过借鉴美国中小学生在校性行为相关法律规制,分析我国中小学生在校性行为现状及法律规制现状,发现我国对中小学生在校性行为相关规定存在的诸多问题,并分析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和法律问题。通过性权利法律宣传教育,设置全国性专门委员会,相关法律和教育制度的完善等方面,全面实现对中小学生在校性行为的有效预防和中小学生性权利的有效保护。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