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琨流动儿童受教育权立法不作为行政给付诉讼公益诉讼
摘要:当前,我国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流动儿童数量庞大,其受教育权的缺损所导致的问题已经成为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成为国家急需治理的大事。为了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以权利至上、权利具体化和不平等补偿为原则,以“法律认定”为基本方式,从程序方面进行了一系列行政法律构建的设想,试图把流动儿童受教育权完成“应然”到“实然”的转变。本文重点是立法不作为引起的行政给付诉讼的初构和救济程序提起主体扩张的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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