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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检工作与检察院组织法修改

作者:鲍俊红 王冀鲁未检工作检察权检察院组织法

摘要:《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以下简称《组织法》)的修订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中,恰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也在强烈呼吁中。这几部法律都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息息相关。新时代催生的“未检工作”是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指针,以全力保护未成年人并防止其再次犯罪为要务的。而“未检工作”是否纳入《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是决定“未检工作”能否健康发展,能否不断完善的关键所在。“未检工作”目前只在《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趴《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中有所提及,尚没有专门有针对性的被立法所明确。“未检工作”已经成为检察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行使着“教育”、“保护”未成年人的特殊检察权能,亟需在《组织法》的修订中加以明确和认可,以保障未检机构的专门独立和未检队伍的专业化建设,突出检察机关“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和使命,加快推动“未检工作”法制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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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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