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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司法跨部门合作“两条龙”工作体系的上海模式

作者:钱晓峰少年司法工作体系上海模式

摘要:少年司法功能具有多元性,即少年司法过程中存在的维权、教育、矫正、观护、预防等方面的功能,由公安部门、检察院、律师、法院、矫正部门、未成年人保护部门、教育部门、福利部门、社会工作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社区管理机构、家庭等行使并发挥不同的作用,从而组成了少年司法的整体结构。因此,为了实现少年司法的目的,需要善于整合借助各种力量。中国少年司法制度三十年的发展历程证明,跨部门合作是少年司法改革发展的不竭动力,"两条龙"工作体系成为中国少年司法的特色体现。而上海作为中国少年司法发源地,在整合社会资源、建设"两条龙"工作机制、实现跨部门合作方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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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

《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CN:10-1048/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坚持“理论与实践并重”的办刊原则,及时反映国内外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领域的新理论、新观点、新经验;着力深化和繁荣青少年犯罪学,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指导和交流;着力整合法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等多学科和司法、教育、社会工作等多部门的资源,从宽视野、多学科角度研究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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