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章仙未成年人犯罪信息保护记录封存前科消灭
摘要:针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特殊性,新《刑事诉讼法》第275条确立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该条的规定过于原则化,评价时应重在对适用主体、适用对象、程序的启动等问题辅之以合理的法律解释,并清晰界定文本中的相关概念,而非动辄以“建立前科消灭制度”代之。在目前全国统一犯罪信息库尚未建立,职业准入限制依然存在,非规范性评价难以消除的情况下,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制度效果需要借助一系列配套措施“合力”发挥。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