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论德国未成年人收养最大利益原则及界定标准

作者:朱晓峰未成年人收养最大利益界定标准

摘要:在未成年人收养过程中,如何平衡保障各方权益,是各国普遍关心的问题。在德国,随着时代背景的变化,在经过实现收养人之意志、社会救助等基本原则和核心目的之后,现行《德国民法典》将未成年人最大利益标准确定为未成年人收养制度的首要原则。以该基本原则为核心,法律实践主要从被收养未成年人当前所处的境况、收养人的一般资格以及特殊资格等方面,来判定未成年人收养是否合乎最大利益原则。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

《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CN:10-1048/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坚持“理论与实践并重”的办刊原则,及时反映国内外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领域的新理论、新观点、新经验;着力深化和繁荣青少年犯罪学,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指导和交流;着力整合法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等多学科和司法、教育、社会工作等多部门的资源,从宽视野、多学科角度研究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