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虐童事件"相关法律问题评析--以浙江温岭虐童事件为起点

作者:朱晋峰 宫雪虐童事件民事赔偿行政处罚

摘要:虐童事件对幼童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而在我国《刑法》体系中尚没有相应罪名可以对虐童事件进行规制,因此,应做“出罪”处理。这不仅与罪行相适应原则相符合,也与刑法谦抑性原则,社会舆论与司法独立的关系相符合。但被害人可以就该事件提起民事侵权诉讼,获得相应赔偿,同时,行政机关也可以做出相应行政处罚。与此同时,针对社会中比较突出的虐待幼童、老人、流浪人员、智障人员等行为,立法部门也可以考虑扩大虐待罪的对象范围,而不仅限于家庭成员之间。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

《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CN:10-1048/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坚持“理论与实践并重”的办刊原则,及时反映国内外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领域的新理论、新观点、新经验;着力深化和繁荣青少年犯罪学,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指导和交流;着力整合法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等多学科和司法、教育、社会工作等多部门的资源,从宽视野、多学科角度研究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