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程晓璐 邵烟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审前羁押
摘要: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为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于2010年9月16日成立少年检察处,创建4+1+N工作模式,倡导“可捕可不捕的一律不捕”的工作理念.确立捕诉合一办案机制,创新多项举措减少涉罪少年审前羁押,加大对涉案少年的保护力度,取得显著成效。少检处成立三个月以来涉罪少年审前羁押率显著降低.这一方面得益于独立建制的少检机构为加大涉罪少年权利保护力度搭建了有效的平台,使得办案人员自觉地在理念上提高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保护意识,并逐渐贯彻到实际办案中:另一方面还得益于少检处一系列特殊的工作机制,从而使不捕决定的作出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并提供了相应保障.降低了嫌疑人非羁押措施的脱保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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