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东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前社会调查
摘要:教育刑理论、刑罚个别化和实证学派的决定论是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前社会调查存在的理论基础。建议在刑事法律中将未成年案件审前社会调查制度规定为必经程序,设置“多层次共存、专兼职结合”的调查主体制度,明确社会调查的阶段和调查报告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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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CN:10-1048/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坚持“理论与实践并重”的办刊原则,及时反映国内外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领域的新理论、新观点、新经验;着力深化和繁荣青少年犯罪学,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指导和交流;着力整合法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等多学科和司法、教育、社会工作等多部门的资源,从宽视野、多学科角度研究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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