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国才; 周久铃劳教人员违法犯罪行为犯罪构成犯罪原因友谊矫治工作
摘要:最近,我们对深圳市第一劳教所一大队财产型劳教人员进行了一次小型调查,结果表明,朋友的影响是他们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被调查的每一个劳教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与朋友有关,或是朋友唆使,或是朋友相邀,或者临时纠合参与违法犯罪活动。从调查的情况看,朋友的影响已不能简单地用哥们义气来概括,它具有更多的实质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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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CN:10-1048/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坚持“理论与实践并重”的办刊原则,及时反映国内外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领域的新理论、新观点、新经验;着力深化和繁荣青少年犯罪学,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指导和交流;着力整合法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等多学科和司法、教育、社会工作等多部门的资源,从宽视野、多学科角度研究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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