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辅材料广告活动残疾儿童广告法融合教育联第特教学校随班就读支教甘肃高校
摘要:【法规】新修订广告法限制幼儿园广告活动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其中第三十九条规定,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或者变相广告,但公益广告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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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100》(CN:32-1784/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幼儿100》是一本立足学前教育事业,面向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教育部门的学前教育专业杂志,国际、国内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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