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丽网络名誉权网络名誉侵权
摘要:公民、法人在现实社会享有名誉权,在网络空间同样享有名誉权。由于历史文化传统等方面的原因,各国在对互联网内容的管制方面实行不同的措施。在我国,对名誉权的法律保护起步较晚,有关名誉权的保护散见于宪法、刑法、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就此所做的司法解释之中。解决网络名誉侵权纠纷,既要考虑事前预防,又要考虑事后补救,事前的预防胜于事后的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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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CN:32-1053/G4)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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