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职业卫生职业病报告陕西省人民政府职业病诊断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护措施
摘要:<正>陕政发[2013]17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职业病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提高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水平,预防、控制、减少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