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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限制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持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通告》的通知

合格标志执行公务交通管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工作交通管制低速载货汽车大气污染防治法空气质

摘要:<正>延政办发[2012]22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限制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持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通行通告》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限制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持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通行的通告为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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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政报

《延安市人民政府政报》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交流科技成果,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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