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基金实施办法医疗保险保险经办机构参保人定点医疗机构市级统筹就医费用主要工作安排
摘要:<正>延政办发[2012]18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延安市大病医疗统筹基金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2012年第12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延安市大病医疗统筹基金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解决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0号)精神及市委、市政府统筹城乡发展的总体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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